一、新生入学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到校报到的,请在报到之日前致电到我院招生办说明情况,从报到之日起,5日内不报到又不说明情况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报到时间:2010年9月8日。当天(6:30-21:00)学院在市内的琅东汽车站、江南汽车站、安吉汽车站、北大汽车站、金桥汽车站、南宁火车站设有接待点,安排佩戴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接待员”绶带的师生在车站负责接待,并有专车接送新生到校。也可直接到校报到,学院有人接待。
三、报到地点:南宁市青山路14号(学院地址)。可乘公共汽车10路、12路、30路、32路、33路、34路、71路、220路、213路、601路、701路,环城1线、环城2线到“青山菜市”站或“青山竹溪路口”站下车。
四、新生如需将户籍转入学院(自愿办理,也可以不迁移户籍关系),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迁往所: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河堤派出所),如未办理身份证者必须在户籍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号码。《录取通知书》、《户籍迁移证》、《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等信息必须一致,如有出入请与学院联系。
五、党、团员新生自带党团关系,请到原所在党团组织将党、团档案转至“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团委”。
六、新生来校报到时可自行携带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也可到校后自愿购买(整套价格约250元)。
七、收费按自治区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按学年收取;新生请办理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任何银行及邮政储蓄皆可),将学杂费存入银行卡后,到校再转存至学院账户(详情见附表)。
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认真阅读《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需贷款的学生请在生源地办理贷款手续,按政策规定入学。
九、如有其它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0771-5312199(招办/传真)
附表:新生入学交费一览表 序号
| 项 目
| 金 额
| 收费处
| 备 注
| 1 | 学 费
| 按学分制收费,130元/学分。第一学年(预收)学费分别为:①连锁经营与管理、物流管理、服装设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信用管理、财务管理、投资与理财、动漫设计与制作、图形图像制作、计算机信息管理、酒店管理(星级管理)、应用越南语、应用泰国语、文秘,6000元;④其他专业5500元。
| 校内财务处
| 为安全起见,请先将钱款存入银行卡,入学后再转存学院账户(手续费自理)
| 2 | 住宿费
| 850/年(公寓式)
| 3 | 教材费
| 500元/年(代收)
| 4 | 体检费
| 60元(代收)
| 5 | 军训费
| 140元(代收)
|
备注:
一、交款合计
各专业费用合计为:依上表①类专业为7550元;②类专业为7050元。
二、交款方式
新生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进行交款:
1、新生在生源地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其中任一家银行办理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将需交款项存入银行卡中,入学时通过POS机(刷卡机)转存学院账户。每笔业务需交1元手续费(自理)。
2、到学院直接交现金。每笔业务需交1.5元手续费(自理)。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