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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关系”一词是舶来品,其英文为Public Relations,缩写为PR,简称是公关。“Public Relations”也可译为“公众关系”,但这种“公众关系”既可理解为“与公众的关系”,也可理解为“公众间的关系”。对一个社会组织来说,前者具有单向性,后者则具有无关性,因此,译为“公共关系”更容易被人们准确理解,其理由是:<br/> 1.公共关系的“公众”不仅由人群构成,还包括政府、社区、媒介等机构。因为政府、社区、媒介等机构,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是公共事业单位,译为“公共关系”,理解上更容易被人们接受。<br/> 2.港台等地的华人著述多是这样的译法,已成为主流译法。 <br/> 3.“公共”一词与“私人”一词相对应,准确的表达了“公共关系”与“私人关系”的不同本质。<br/> 公共关系到底有几层含义,目前还未达成一个世界公认的看法,对其含义的理解和定义的表述是多层次的。人们普遍认为它既可以是一种状态,又可以是一种活动,还可以是一种学说,更可以是一种观念和职业。<br/> 1.任何组织都处在一定的公共关系状态之中,这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形态。<br/> 2.组织的公共关系活动是一个组织长期进行社会交往、沟通信息、广结良缘、树立自身良好形象的过程,它表现为日常公共关系活动和专项公共关系活动两大类。<br/> 公共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现形态,科学形态的公共关系与其他任何关系都不同,有其独特的性质,了解这些特征有助于我们加深对公共关系概念的理解。<br/> 1.情感性。公共关系是一种创造美好形象的艺术,它强调的是成功的人和环境、和谐的人事气氛、最佳的社会舆论,以赢得社会各界的了解、信任、好感与合作。我国古人办事讲究“天时、地利、人和”,把“人和”作为事业成功的重要条件。公共关系就是要追求“人和”的境界,为组织的生存、发展或个人的活动创造最佳的软环境。<br/> 2.双向性。公共关系是以真实为基础的双向沟通,而不是单向的公众传达或对公众舆论进行调查、监控,它是主体与公众之间的双向信息系统。组织一方面要吸取人情民意以调整决策,改善自身;另一方面又要对外传播,使公众认识和了解自己,达成有效的双向意见沟通。</p><p> 公共关系的结构是由组织、公众、传播三要素构成的。公共关系的主体是社会组织,客体是社会公众,联结主体与客体的中介环节是信息传播。这三个要素构成了公共关系的基本范畴,公共关系的理论研究、实际操作都是围绕着这三者的关系层层展开的。<br/> 1.公共关系主体——社会组织。公共关系的主体是社会组织,尽管有些个人,如在竞选中的候选人、国家公务员、社会名流等等,为了某种特殊利益也举办公关活动,但他们在从事公共关系活动时,不是以自然人的身份,而是以法人的面目出现的。全面研究组织是社会学的课题,而公共关系学主要是从公共关系活动的角度,对组织相关的性质进行一些必要的分析。<br/> 社会组织的特点有:群体性、导向性、系统性、协作性、变动性、稳定性。 人们组合成为组织必定是为了完成某种共同目标,但目标的存在方式又各不相同,这就决定了社会组织必然具有多种类型:盈利性组织、非盈利性组织、互利性组织、公益性组织等等。</p><p> [wawa6][wawa5][wawa6][wawa5][em17][em18][em19][em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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