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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省属高等学校及在皖军事院校、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含2002年春招的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 在校学习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办法 由当年有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负责通知到每位毕业生(包括各教学点的毕业生),报名工作由各招生院校组织。应届毕业生持考生报名表(表中个人简要情况、志愿由考生本人填写;在校学习成绩及毕业学校意见等由毕业学校填写并加盖公章)、身份证、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照片4张及报名考试费到所报考学校报名,也可由毕业生所在院校集体组织报名。2002年春招的毕业生还需持毕业证书报名,有关表格回原毕业学校领取并加盖公章。考生报名表由考生所在毕业学校到省招办统一领取。 各招生院校在接受考生报名时要按照报名条件和报考专业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按考生报考学校和专业编制考生准考号、整理照片及有关材料,发给考生考试报到证(式样如下),组织录入考生志愿信息等。考生所在毕业院校应对报名表中的有关内容及考生报名资格进行认真核实后方可加盖公章,如有不实,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志愿填写错误由考生本人负责,志愿信息录入错误由招生院校负责,报名软件由省招办提供。考生准考号及考生座位号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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