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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生如何?死又如何?生能尽欢,死亦无憾! [打印本页]
作者: 魔外無情 时间: 2012-4-23 13:26
标题: 生如何?死又如何?生能尽欢,死亦无憾!
我们之间,有缘无份,相遇相识相爱,悲苦多于欢笑,如若全部承受,对你来说未免过于沉重和不公~记下该记下的,忘却该忘却的,一切自有我独自承担,仰或俱随风飘逝吧。
单纯的你,适合过单纯的日子,找一个没有野心没有心机,脾气温和的人过生活吧,仰或一个人,找回曾经的快乐吧。接触太多世俗的或考虑太多因素均不适合你,或者说现在的你。
每个人有每个人都生活方式,觉得可以过,或过得快乐,过得舒心就行,没必要去追逐过多的金钱或名利,虽说物质乃是世间一切都基础,乃至感情也是基于物质的而存在并美好的,但是,我想说的是,生活,不如意事十之八九,正因为生活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改变,那就2个选择吧,一个是迎难而上,强势出击,以自己的能力和意志去改变生活,或改善生活。另一个是退而求次,减少对物质的追求,增加心灵的修养及精神上的富有。我观你,不似第一种,那就好好过日子吧,开心就好。体味到人生的乐趣,酸、甜、苦、辣、咸,各种凡俗琐事才是真正的生活,什么职位,什么薪水之类狗屁,那都是虚的,只有平平凡凡的生活才是生命的真谛。
记住一句话:得到了多少,也就失去了多少。
生如何?死又如何?生能尽欢,死亦无憾!
谨以此纪念我消逝的情感及地球上的某个人类路人甲。话说人生应该有两次冲动,一次是奋不顾身的爱情,一次是说走就走的旅行。貌似我冲动过了, 亦、无憾。
作者: 魔外無情 时间: 2012-4-23 13:33
爱不是占有。你喜欢月亮,不可能把月亮摘下来放在脸盆里,但月亮的光芒仍可照进你的房间。爱一个人,也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拥有,让爱人成为生命里的永恒回忆。 况且既然这段感情从理智上说应该结束,那么就让它到此为止吧,连永恒的回忆都不要留下。让往事飞! 消逝也是一种另类的存在,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来于虚无,归于虚无。
作者: 眼眸 时间: 2012-4-23 17:45
嗯对
要的就是这种洒脱
作者: 轩凡紫云 时间: 2012-4-24 01:08
说得不错~!
作者: 百色小子 时间: 2012-4-24 08:39
魔外無情 发表于 2012-4-23 13:33
爱不是占有。你喜欢月亮,不可能把月亮摘下来放在脸盆里,但月亮的光芒仍可照进你的房间。爱一个人,也可以 ...
你肯定是还没有热恋过。。。
你错了,,,爱就是要占有,而且是独占。
你想,难道你愿意让人家去占有你的另一半吗?
作者: 俏霞飞 时间: 2012-4-24 10:20
LZ好文彩!!感觉深刻
作者: 小三 时间: 2012-4-24 13:10
本帖最后由 小三 于 2012-4-24 16:29 编辑
百色小子 发表于 2012-4-24 08:39
你肯定是还没有热恋过。。。
你错了,,,爱就是要占有,而且是独占。
支持~
作者: 小三 时间: 2012-4-24 13:12
本帖最后由 小三 于 2012-4-24 16:30 编辑
原谅我今天... 不懂珍惜...只懂任性
断肠人在天涯!
作者: 小子 时间: 2012-8-24 13:04
回复一下
作者: 南国水虫 时间: 2012-8-24 13:04
好啊,,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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