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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内有关司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 T" o1 i$ @5 `6 X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支持广西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0)94号)有关分工方案,结合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H/ z2 D- T+ t& G3 g% C
一、支持广西以农村为重点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4 f0 W4 k. O, ]9 \4 x! p; K实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支持广西充分利用中小学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改造闲置校舍和新建相结合,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和人口较集中的村幼儿园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示范指导作用。支持广西加大对农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力度,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司、基础二司)
, t; d" N- P/ W% p 二、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广西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 @7 }' O8 J! i6 u# {
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在全面落实包括广西库区移民适龄儿童在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协调财政部,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支持广西加快面向库区移民子女的寄宿制学校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在县镇或地市适当集中办学,引导库区原居民子女到外地就学和就业。(财务司)
- {* G/ x6 _: o4 F 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一步加大对广西七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且人口稠密地区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支持力度。针对广西经济发展落后、地方财政困难、筹措校舍安全工程所需资金存在着较大困难等实际情况,在落实2011年度校舍安全工程中央专项资金时,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对广西给予倾斜支持,确保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
- @3 Y( T( a- Y6 \' g* N- | 三、支持广西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2 e1 L |* F( |) a; l
加强广西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广西根据区域产业布局需要,积极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优势产业技能型人才。支持广西进一步扩大与东部地区职业院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规模。积极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共享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积极协商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农村学生逐步免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等方面对广西予以支持。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而其中加大对广西的倾斜力度。加大对广西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职成司、财务司、高教司)! d- G4 V! N; {# {( H
大力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快大石山区脱贫致富步伐。支持广西统筹各类职业教育经费资源,开展教育扶贫试点,探索教育移民新模式。支持广西办好县级职教中心,构建覆盖农村的职业教育网络,继续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大力开展新型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民工培训,鼓励贫困村、挟贫异地安置点和大石山区特困村屯的贫困家庭子女到挟贫培训试点基地和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并给予生活费资助,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在当地稳定就业。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鼓励职业学校扩大面向大石山区、库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招生规模,促进劳动力跨区域就业转移。(职成司、财务司)
5 w7 p5 n% C7 k! { 四、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支持广西高等教育发展8 R, U+ Z, j7 f
支持广西扩大高等教育资源,提高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指导和帮助广西做好“十二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加大对广西高校设置的政策倾斜力度,根据广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符合国家的政策、标准和条件及广西自治区高校设置规划的前提下,审批设立高等学校。在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安排上继续对广西地方高校予以支持和倾斜。引导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和东部高校将招生计划增量向包括广西在内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西部、民族和边疆地区投放,继续加大“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对广西的支持力度(发展规划司、学生司)" d1 d/ F+ `4 \; \
加强广西高校国家重点科建设,提升广西高校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在“211工程”三期建设中加大对广西大学的支持力度,落实“211工程”三期对广西高校安排的5600万中央专项资金,加强对广西大学6项重点学科建设项目、2项创新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广西大学“结构工程”和“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以及广西大学“微生物学”和广西医科大学“肿瘤学”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建设。协调教育部直属高校对广西的部分高校进行对口支援,通过省部共建、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帮助地方高校提升办学水平。在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和实验中心等方面对广西高校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发挥骨干教师在实施课程改革、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支持广西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加强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培训。(师范司)! l( v: a1 N! d5 Q6 x
支持广西开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试点。鼓励广西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建设一批学校教师周转宿舍,逐步改善“特岗教师”、支教和交流教师、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鼓励吸引优秀教师到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任教、支教,进一步吸引和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发展规划司、师范司), a. r3 M1 S9 ^. z
七、支持广西加强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 C- [# ^4 b; l; n( D
鼓励并支持广西充分发挥区域优势,以东南亚为重点,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积极支持广西高校参与包括“10+1”、“10+3”和东亚峰会三个以东南亚为重点的区域合作框架下的交流合作。继续办好“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和东亚峰会高等教育合作论坛,鼓励广西高校与周边国家高校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国际司); F* y5 Y7 X/ X0 ]! `. |4 u
进一步增加广西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名额和接收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外国来华留学生的广西高校数量,支持广西组织属地内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等奖学金院校自主开展招生工作,招收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的优秀学生。支持广西高校面向东南亚扩大自费来华留学生规模,增加广西来华留学生总量,推动广西与东南亚国家友好交流。(国际司)
- E( E \& x$ u3 U* `1 s 请各有关司局按照本实施意见及分工。加强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及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大对广西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广西教育事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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