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 一、招收单位和专业
今年在广西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大单位有广州军区、海军、空军和武警部队,招收专业包括电子信息、通信、自动化、汽车、计算机、机械设计制造等16类71个专业(详见附件1)。各单位具体招收专业和数量,将根据各单位报名和体检政审情况及市征兵办通知要求,另行明确。
二、招收对象和条件
(一)招收对象。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应当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的,也可以招收。招收对象应当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
(二)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时间安排
根据市征兵办通知要求,我城区须在7月18日前,完成宣传发动、审核报名、体检政审、专业审定、定兵、与招收对象签订协议书等工作。8月初,市征兵办将组织招收士官档案移交和人员起运。具体按照五个阶段进行:
(一)发动报名阶段。时间至5月底前,主要是组织宣传发动,设立直招士官报名站(点),接受报名申请。除自治区直招士官定点培养院校(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在我城区报名和办理入伍手续外,其他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既可回入学前原籍所在地报名应征,也可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报名和办理入伍。各单位报名情况(按附件2、3统计上报),请于5月22日前报城区征兵办公室。
(二)专业审定和体检政审阶段。时间从6月1日至6月13日,主要是各城区征兵办公室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对报名应招人员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初步确定专业审定合格人员名单。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专业审定合格的毕业生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
(三)签订协议阶段。时间从6月14日至6月30日,待市征兵办明确我城区具体招收专业和数量后,城区征兵办公室与“三合格”的预招对象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
(四)审批入伍阶段。时间从7月1日至7月19日,主要是城区征兵办组织对符合直招条件的适龄青年建立完善直招士官档案,办理入伍手续。
(五)交接运输阶段。时间从7月20日至8月10日,主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发放《入伍通知书》和《招收士官自行报到介绍信》,组织安全常识和思想教育;二是组织新招收士官名单和档案材料交接;三是组织新招收士官到部队报到,跟踪了解报到情况。
|